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奸辩护专题 > 强奸罪量刑的从轻情节是怎样的

强奸罪量刑的从轻情节是怎样的

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对涉及强奸罪的量刑情节,法律明文规定了需要从轻处罚的情况,包括:
1)年龄未满十八岁
2)犯罪行为处于预备阶段、中止状态或者尚未着手实施;
3)表现良好,如有自首立功等行为。
其中,所谓“自首”,是指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分子能够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
《刑法》第六十七条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0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