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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无期徒刑乃是最为严重的处罚措施;
而对于情节显著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者,适度处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附加刑罚即可收绳。
在此,我们需要明确拓展一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侵害人身自由罪的刑事惩罚将体现为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四个下游选项中进行个性化裁量。
当然,如果作出了最为严格的量刑决策,那么,皇冠明珠般的单一剥夺政治权利将会成为最终的刑罚执行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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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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