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权在事先
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继续对婚姻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
通常情况下,夫妇双方会先签署
离婚协议并完成
离婚登记程序,然后根据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来分配财产;
或者也可选择接受法院在审理案件后给出的
判决书所规定的
财产分配方案。
然而,
离婚后若有任意一方主张仍存在尚未被处置的夫妻
公共财产,可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对此财产进行公平公正的分割。
经过严谨审核与核实,证实这项财产确实属于离婚之时未曾涉及过的
夫妻共同财产生涯,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照法定程序明确地为其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