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请问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有哪些

请问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有哪些

关于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在准备离婚之前,男女双方需要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
接下来,二位需共同拟定和签署离婚协议书;
之后,二位便可以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最终,经过三十天冷静思考期后,二位务必亲自再次回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在此,祝愿您能够顺利地完成这一系列的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修订:2024-06-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