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民事欺诈与
合同诈骗罪之间的区别,大致体现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它们在主观目的上有所差异;
其次是两种
犯罪行为在具体实施形态上存在差异;
再次就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采取的实际行动上也存在差别;
然后两者在对获取财物的处置方式上也大相径庭;
同时,他们对
受害人权益损害的性质也是完全不同的;
最后,两种
违法犯罪行为所引发的法律后果也是各有千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