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二审程序中,控辩双方均有权主张排除
非法证据。
二审人
民法院亦享有审查权并有权决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
根据现有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依法应当被排除在外的非法证据如果在第
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未能得到有效排除,那么这些非法证据将在上诉至二审阶段时被合法排除。《关于办理
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未予审查,并以有关
证据作为定案根据,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
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未予排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
驳回上诉或者
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
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
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