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债权与
债务可以依法转移至
企业单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这几个方面:
第一,根据债权本身的特殊性,如特定对象、特定用途等,该类债权是不能够进行转让的;
第二,如果债权双方已经有明确的协商和协议,并就此达成了协议,那么这些协议也是禁止转让的;
第三,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某些类型的债权也无法进行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