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滥用公司证券职权行为,应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其
刑事责任,具体
刑罚标准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该
罪名所涵盖的
犯罪行为,主要是指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内的
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徇私枉法,罔顾法律规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对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给予批准或登记。
《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
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