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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了警察是否会去抓人

报案件至司法部门仅代表公安机关已经注意到可能存在的刑事犯罪行为,但并不意味着必定会对涉案人员进行逮捕行动。在立案之后,警方通常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步骤:首先,针对证据不足的情况,警方可能会选择采取拘传这个较轻微的强制手段,将涉案人员强制带回警局进行审讯,这种情况下拘传的最长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后续的处置方式包括释放当事人、变更为取保候审状态或刑事拘留等。其次,对于证据充足的案件,警方会立即实施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状态或刑事拘留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最新修订: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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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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