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关于容留
卖淫罪犯罪行为已遂的定性和具体
量刑标准,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首次,容留在境內提供、介绍他人进行卖淫活动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乃至
管制等形式的
刑事处罚,同时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
罚金作为惩罚;
第二,若此类行为在程度上显而易见地更为恶劣,则对其
量刑幅度将升级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依然有可能面临罚款的惩罚。
在此,我们还需指出:
如若有引诱未满十四周岁的
未成年人进行卖淫行为的情况发生,那么将对此类罪犯给予更加严峻的
处罚,即需被判处至少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同样需要承担罚款的责任。《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