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持有的
枪支行为,若未达到以下规定限度,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惩处;
但若已超过现行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界限,即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抑或是以压缩气体等为推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则应遵守《
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
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