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亲属间车辆
过户的精确流程:
首先,当您到达过户大厅时,请携带所有必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旧
机动车买卖合同、个人
身份证明等)以便顺利领取《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随后您与交易对方彼此在合同上认真填写各项信息。
至此,您便可带着完备的上述资料前往服务窗口办理“转移受理”手续了;
接着,请您驾驶涉事车辆亲自至过户验车处接受工作人员的检验,其中包括驾驶中的车辆会接受拓号、拆牌以及照相等环节。
在这里,您还需要支付一笔35元的拓号费用。
完成以上步骤后,您可将车辆临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然后再进入过户大厅进行后续步骤;
取得相应号码之后,您只需耐心等待排队交齐
过户费用;
此时,请您携带机动车注册、转移、
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登记证,原机动车行驶证,原机动车所有者身份证件,原机动车车牌号,车辆照片,以及交易市场过户发票等必要文件;
在最后的步骤中,原机动车所有者只需将所有相关的车辆档案带回拟注册的车辆管理所,并按规定流程提交并办理车辆的注册手续,整个过户过程即可圆满结束了。
若您想进行车辆过户操作,我们建议您准备好以下材料:
所需卖方提供的材料有:
机动车主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过去购买本车的原始发票、机动车行驶证;
若是私人单位的话,除前述材料之外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如是机构单位的话,亦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所需买方提供的文件有:
居民身份证,若为外地户籍人士需要在上牌所在地居住满一定期限的暂住证;
对于私人单位来说,同样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此外,原始购置车辆的发票、现有的车辆行驶证
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可能需要的购置税小本等也都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证件。《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