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对方持续纠缠不清的情况,不妨尝试采取下列几种策略应对:
首先,直接与那方
当事人开展深入交谈,并探索能否达成和解共识;
同时向其客观说明事态的利弊所在及预期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倘若尽管已进行了这番努力,但对方仍然我行我素、纠缠不休乃至选择通过频繁拨打电话对您造成滋扰,那么您便可考虑进行录音记录相关线索,接下来便是寻求当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交由专业警务人员予以妥善处理。
若是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了
威胁恐吓,建议依靠相关
证人和录音录像等方式获取有力
证据,进而收集到数量可观的实质性证据,再选择前往法院提
起诉讼或是及时向公安部门
报案求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