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涉及到多次
违约行为且银行已经进行过两次催缴然而仍未经归还者,那么此种情形将会面临遭受
刑事追责的危险,甚至有可能导致入狱服刑。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恶意
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倘若始终拒绝履行相关
债务,不仅需要承担沉重的利息压力,更有可能陷入身陷囹圄的困境!所谓“恶意透支”,即作为
信用卡持有人超出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对银行
欠债不还。
在此基础上,若在银行发出两封
催收信函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未有所行动或者还款,这便触犯了我国
刑法第196条所规定的
罪名。
对于这类情况,如果在公安部门
立案侦查,并且人
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持卡人选择尽快全额偿还原有贷款及利息的话,可以得到适当减轻
刑事处罚;
而情节较轻微者,甚至可以免于接受
处罚。
其次,需要明确,信用卡持有人需承担
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1)相关透支金额是否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2)是否存在多轮违约行为;
3)银行在持卡人屡次违约无法及时履行债务之际是否已向其发出两份正式提醒信函通知其还款,并且在持卡人仍旧未能及时还款的情况下才开始展开
追讨工作,在这种前提下持卡人才开始涉足
违法的边界。
换句话说,若出现上述情况,信用卡持有人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刑事指控。
最后,关于
信用卡欠款数额达多少时会构成
犯罪行为的问题,答案如下:
根据《关于审理妨害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六条明确规定,只要信用卡欠款金额达到人民币一万元至不足十万元的区间内,持卡人的行为便可视为犯罪行为,进而会受到银行方面的刑事追诉。
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恶意透支
出资累计超过八万元即可视为"
数额较大",按照中国《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可判处五年内
有期徒刑,并且处以高达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