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若在初次申领驾照或增加驾驶资格后不足一年的时期内上高速公路行驶,将被处以20元人民币以上至2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根据规定,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首次申请
机动车驾驶证并成功添加准驾车型后的十二个月属于
实习期。
在此期间,驾驶人如欲在高速公路上
驾驶机动车,应请求持有相同或更为高级别准驾车型超过三年(含)的驾驶者陪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
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23号》第六十五条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