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争时期蓄意杀害居住在当地的无辜百姓的行为所适用的
量刑规定如下:
第一,如若在战时的军事行动地域中处心积虑地伤害无辜的居民,则应判处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第二,倘若出现了聚集众人残忍地伤害无辜公民并强行掠夺其财产的首犯,导致多名无辜市民受伤,而且对受害者的财产进行了大量的掠夺;
同时,
犯罪手段恶劣残忍,性质极为严重等情况,则必须视
情节严重程度而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第三,倘若情节极其恶劣,影响极其深远,那么应该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
徒刑以及
死刑处罚。《
刑法》第四百四十六条
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