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坏军事设施罪的构成要素,其具体涵盖以下几个部分:首先,从法律层面看,该法律所保护的主要权益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涉及的重大利益。其次,从行为表现来看,对于任何类型的破坏行为,都会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以及军事通讯等关键环节产生严重影响,这也是谴责此类罪行的直接原因。再次,从法律责任承担者来说,任何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
犯罪的实施者,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体现。最后,从心理状态来看,个人必须得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法定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军事通信造成损害,才能被认定犯有破坏军事设施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