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在提款之后并未及时拔出而导致账户内资金被他人非法取走了:当下必须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挂失与止付。接着,此类行为已构成了对他人
信用卡信息的盗用以及相应
经济损失的损失(
刑法所规定的“信用卡”事实上是指包括普通信用卡和储蓄卡在内的所有金融交易卡片),涉嫌触犯了
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条例。对于
涉案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情况,你有权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控诉,请求其展开
立案调查;若涉案金额未达到此标准,你可尝试申请获取相关监控录像资料以确认
侵权者身份,进而依法
提起民事诉讼程序。《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
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