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乘坐长途客车时发现其存在
超载现象,并希望对此做出投诉,则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您可以尝试直接联系所乘坐的客车所属的客服中心,通过电话向他们反映大巴超载的情况;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拨通统一
报警求助站(如110)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如122)的热线号码进行投诉和举报;
再者,您也可以致电当地政府设立的路政管理局,进行此类情况的报告;
另外,具有全国性的交通服务监督热线(12328)也是一个便捷的维权渠道。
在拨打上述任何一个电话进行举报或投诉之前,请务必先详细叙述事情背景以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然后按照接听电话人的指引,逐渐展开投诉操作。
当相关部门收到您的投诉信息之后,将立刻展开深入调查,并针对可能的
违法违规行为,向您及时反馈最终的处理结果及
处罚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
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