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业界通常泛指行政机构、社团组织及
企业单位所普遍采用的各类印章。然而,鉴于公安部门对于办理刻制印章手续尚未制定统一明确的规范,致使各地方公安局对刻制该类印章的手续制定出现差异化。根据印章类型与用途的差异,其所需履行的手续亦存有区别。而“骑缝章”则为海关工作中惯用的专业术语,是以保障海关监管货物所涉及留存单据的整体完整性及其与相关单证校核需要,于单据交换环节处所实施盖章的行为。在这方面,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才能生效,即未加骑缝章的合同并非无效,但是骑缝章的添加具有防范潜在风险的作用。由于加盖了骑缝章之后,合同可全幅展现给公众,同时骑缝章还能够恢复至原始形态,因而得以防止对方未经授权擅自更改合同内容、防止对方对合同内容进行抵赖,进而达成避免因合同内容变更或反驳引发的不必要困扰、争端乃至
经济损失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