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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设立公司离婚时怎样分割

李* 广东-汕头 公司设立咨询 2026.01.24 03:33:39 466人阅读

父母出资设立公司离婚时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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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父母出资设立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需分情况处理,可能涉及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且要考虑公司人合性和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法律解析:
若父母以一方名义出资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公司股权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股权,但婚后公司经营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进行分割。若以双方名义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先协商分割股权,协商无果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参与公司经营,该部分权益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同时,分割股权时要考虑公司的人合性,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在遇到此类复杂的离婚股权分割问题时,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4 07: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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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设立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若父母以一方名义出资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公司股权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婚后公司经营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以双方名义出资并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先协商分割股权,协商无果则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父母部分出资,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公司经营,该部分权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离婚双方应先明确父母出资设立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股权性质。
2.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分割,优先协商解决。
3.分割时充分考虑公司人合性,尊重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2026-01-24 06:3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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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父母以一方名义出资且公司登记在该方名下时,公司股权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股权。不过,婚后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2)若父母以双方名义出资,公司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分割股权;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要是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夫妻又用共同财产参与公司经营,那么这部分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进行分割。此外,分割公司股权时,要考虑公司的人合性,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提醒:
离婚分割父母出资设立的公司权益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24 05:0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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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父母以一方名义出资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另一方虽不能分割公司股权,但可要求分割婚后公司经营收益。
(二)若以双方名义出资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先协商分割股权,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若父母部分出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公司经营,该部分权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同时分割时要考虑公司人合性,尊重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6-01-24 04:4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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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以一方名义出资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公司股权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股权,但婚后公司经营收益属共同财产可分。
2.父母以双方名义出资并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股权,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
3.父母部分出资,婚后用共同财产经营公司,该部分权益属共同财产,离婚依法分割,同时要考虑公司人合性和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2026-01-24 03:37:59 回复

房产归属: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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