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性面临
家庭暴力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寻求外部援助至关重要。
可以向亲戚朋友、
报警中心、基层派出所、司法所、
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团体和妇联组织等寻求帮助,努力在局势尚未恶化之前,协调各方力量化解矛盾。
其次,当
暴力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受害者须高度重视
证据的搜集工作。
最后,如果此类
暴力事件频发且日趋恶劣,受害者可能需要考虑通过
起诉施暴者涉嫌
故意伤害犯罪或者虐待犯罪,甚至
提出离婚诉讼来制止可能更为严重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