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以下人士缔结婚姻关系:
首先,禁止近亲婚配,即凡属双方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关系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者,均不得缔结为合法夫妻。
若存在以上情况而缔结的婚姻,将被视为无效婚姻。
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当地人民法院依照公平公正、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此外,如果婚姻被判定为无效,无过错方有权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