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父母离婚之后,凡未承担
抚养义务之任一方,皆应向
抚养子女之另一方支付相应的
抚育费用。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
法规,若
离婚后
未成年人由任何一方实际
监护,则负有抚养责任之另一方应对其支付相应的部分或全额
抚养费。抚养费之相对金额与支付期限之长度,由负有抚养义务双方协商确定;如未能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人
民法院进行审决以作出裁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