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六盘水法律咨询 > 六盘水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应付职工薪酬子女抚养费多少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应付职工薪酬子女抚养费多少

唐* 贵州-六盘水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9 13:54:02 373人阅读

应付职工薪酬子女抚养费<抚养费多少

其他人都在看:
六盘水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六盘水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应付职工薪酬和子女抚养费没有直接关联,子女抚养费数额要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者,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存在特殊情况时,抚养费比例可适当调整。并且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能一次性给付。

提醒:
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需全面考虑多种因素,实际情况不同结果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9 20:51:04 回复
咨询我

(一)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时,要全面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三)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四)存在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抚养费比例。
(五)抚养费通常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2026-01-19 20:15:58 回复
咨询我

1.应付职工薪酬和子女抚养费没有直接联系。子女抚养费数额要综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月总收入20%-30%给。养多个子女,比例可提,但不超50%。
3.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确定。
4.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条件允许也可一次性给。

2026-01-19 18:52: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应付职工薪酬和子女抚养费无直接对应关系,子女抚养费数额需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子女抚养费数额确定并非单纯依据应付职工薪酬。对于有固定收入者,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此比例确定。特殊情况还能适当调整比例。并且,抚养费原则上定期给付,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这充分表明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是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结果。如果在子女抚养费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6-01-19 17:00:54 回复
咨询我

应付职工薪酬和子女抚养费没有直接关联。子女抚养费数额要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时,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

为合理确定抚养费并保障子女权益,建议:1.双方先协商抚养费数额与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协议。2.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3.支付方应按时支付抚养费,保障子女生活和教育。

2026-01-19 15:48:1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应付职工薪酬的实质性程序问题解答如下,应付职工薪酬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一)获取或编制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1.针对已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有关项目,并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通过进行以下比较,同时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的影响,以建立有关数据的期望值:(1)比较被审计单位员工人数的变动情况,检查被审计单位各部门各月工资费用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若有,则查明波动原因是否合理;(2)比较本期与上期工资费用总额,要求被审计单位解释其增减变动原因,或取得公司管理当局关于员工工资标准的决议;(3)结合员工社保缴纳情况,明确被审计单位员工范围,检查是否与关联公司员工工资混淆列支;(4)核对下列相互部门的相关数据:①工资部门记录的工资支出与出纳记录的工资支付数;②工资部门记录的工时与生产部门记录的工时。(5)比较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与上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是否有异常变动。2.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3.将实际的情况与期望值相比较,识别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差异;4.如果其差额超过可接受的差异额,调查并获取充分的解释和恰当的佐证审计证据(如通过检查相关的凭证);5.评估分析程序的测试结果。(三)检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计提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将执行的工资标准与有关规定核对,并对工资总额进行测试;被审计单位如果实行工效挂钩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效益工资发放额认定证明,结合有关合同文件和实际完成的指标,检查其计提额是否正确,是否应作纳税调整;2.检查分配方法与上年是否一致,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外,被审计单位是否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3)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是否相应计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4)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3.检查发放金额是否正确,代扣的款项及其金额是否正确;4.检查是否存在属于拖欠性质的职工薪酬,并了解拖欠的原因。(四)检查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计提(分配)和支付(或使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五)检查辞退福利下列项目: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检查按辞退职工数量、辞退补偿标准计提辞退福利负债金额是否正确;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检查按接受裁减建议的预计职工数量、辞退补偿标准(该标准确定)等计提辞退福利负债金额是否正确;3.检查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是否按折现后的金额计量,折现率的选择是否合理;4.检查计提辞退福利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将计提金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5.检查辞退福利支付凭证是否真实正确。(六)检查非货币性福利:1.检查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检查是否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2.检查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3.检查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七)检查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1.检查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否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2.检查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是否以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是否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3.检查可行权日之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是否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检查在可行权日,实际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金额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八)检查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后付款情况,并关注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是否有确凿证据表明需要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原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事项。(九)检查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1.检查是否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2)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3)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4)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5)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6)其他职工薪酬。2.检查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补偿标准等不确定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应付职工薪酬),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披露。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应付职工薪酬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一)获取或编制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1.针对已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有关项目,并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通过进行以下比较,同时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的影响,以建立有关数据的期望值:(1)比较被审计单位员工人数的变动情况,检查被审计单位各部门各月工资费用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若有,则查明波动原因是否合理;(2)比较本期与上期工资费用总额,要求被审计单位解释其增减变动原因,或取得公司管理当局关于员工工资标准的决议;(3)结合员工社保缴纳情况,明确被审计单位员工范围,检查是否与关联公司员工工资混淆列支;(4)核对下列相互部门的相关数据:①工资部门记录的工资支出与出纳记录的工资支付数;②工资部门记录的工时与生产部门记录的工时。(5)比较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与上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是否有异常变动。2.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3.将实际的情况与期望值相比较,识别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差异;4.如果其差额超过可接受的差异额,调查并获取充分的解释和恰当的佐证审计证据(如通过检查相关的凭证);5.评估分析程序的测试结果。(三)检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计提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将执行的工资标准与有关规定核对,并对工资总额进行测试;被审计单位如果实行工效挂钩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效益工资发放额认定证明,结合有关合同文件和实际完成的指标,检查其计提额是否正确,是否应作纳税调整;2.检查分配方法与上年是否一致,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外,被审计单位是否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3)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是否相应计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4)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3.检查发放金额是否正确,代扣的款项及其金额是否正确;4.检查是否存在属于拖欠性质的职工薪酬,并了解拖欠的原因。(四)检查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计提(分配)和支付(或使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五)检查辞退福利下列项目: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检查按辞退职工数量、辞退补偿标准计提辞退福利负债金额是否正确;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检查按接受裁减建议的预计职工数量、辞退补偿标准(该标准确定)等计提辞退福利负债金额是否正确;3.检查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是否按折现后的金额计量,折现率的选择是否合理;4.检查计提辞退福利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将计提金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5.检查辞退福利支付凭证是否真实正确。(六)检查非货币性福利:1.检查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检查是否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2.检查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3.检查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七)检查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1.检查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否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2.检查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是否以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是否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3.检查可行权日之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是否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检查在可行权日,实际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金额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八)检查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后付款情况,并关注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是否有确凿证据表明需要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原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事项。(九)检查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1.检查是否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2)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3)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4)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5)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6)其他职工薪酬。2.检查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补偿标准等不确定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应付职工薪酬),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披露。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福利费进应付职工薪酬吗

    专业解答职工福利费是根据法规企业应支付给员工的待遇,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精细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按政策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总称,其中福利费旨在提高员工实质性受益,协助解决他们及其亲属的特殊困难,参与集体福利事业,并支付相应款项。

    2024.08.11 2110阅读
  • 劳务派遣费用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

    专业解答劳务派遣费用确实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计列。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创新的人力资源服务,实现了地域和行业的无缝连接,满足了企事业单位对多元、分层和灵活人才的需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进程和长期发展战略,通过准入资格的劳务服务机构派遣所需技能人才。

    2024.05.30 3059阅读
  • 加班工资算应付职工薪酬吗?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加班工资算应付职工薪酬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2024.03.03 1537阅读
  • 社保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专业解答社保是国家法定的一定社会保障制度,是员工享有的一种福利待遇。虽然属于职工薪酬范围的,但不属于职工薪酬下的福利费用,社保和福利费是应付职工薪酬下的两个二级科目。

    2024.08.01 11868阅读
  • 加班工资算应付职工薪酬吗?

    专业解答加班工资肯定是算应付的职工薪酬。员工每个月的个人工资就是所有的个人应得工资,这其中就包含了加班费用工资,而且员工在缴纳社保时也是按照每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进行缴纳计算的,只要员工加了班,那么肯定就应该给员工付加班费,作为职工的薪酬中的一部分。

    2024.08.12 2261阅读
  • 辞退福利包含在应付职工薪酬里吗

    2025.07.23 1482阅读
  • 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2025.07.14 1361阅读
  • 奖金算不算应付职工薪酬

    2025.07.04 1017阅读
  • 劳务派遣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

    2025.05.23 1462阅读
  • 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详解

    律师解析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物价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病、产假、计划生育假); 2.职工福利费:集体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无偿提供住房、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2025.02.13 1290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