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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警官可以代办取保候审吗

负责案件处理的警察专属人员虽可代为办理取保候审相关事项,然而并无权擅自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对于已被拘禁或逮捕涉嫌犯罪的人士、被告及其合法继承人近亲家属或者特聘的律师,必须依照相关程序性规定,向办案机构提出书面的取保候审请求,而非仅仅面对具体执行公务的民警个人。
值得注意的是,最终的审批决定,则需由办案机构的负责人亲笔签署同意后方可生效实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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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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