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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是几份

拆迁补偿协议常见一式四份,由拆迁方、被拆迁方、拆迁公司以及当地拆迁管理机构(即拆迁办公室)各自持有一份。
若签署之拆迁补偿协议不幸丢失,可至所属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携带身份证以及拆迁补偿协议中所列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具有说服力的文件资料,前往当地拆迁办公室,或者向其直属上级机关申请借阅复制一份副本。
房屋征收系指国家在对非国有资产施行公平补偿后,展开的一项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此举须立足于“公共利益”的需求与给予公平的补偿。
国家仅能在特别需要且已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预先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实际的征地拆迁实践过程中,法定的征收流程极其严格,包括报批前的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制订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计划等等。
一般而言,房屋征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灭失主要存在两种情形。
一方面,基于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完成房屋征收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随即丧失;
另一方面,拆迁方通过申请司法强制拆除,依据法定的司法程序完成对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最新修订: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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