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得各方签署确认。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
交通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察、检查及深入调查情况,同时结合相关的检验和鉴定结果,迅速制作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解决
交通事故纠纷的权威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明确记录交通事故的核心事实、成因以及
责任人的具体划分,并依法送达到各相关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已经完成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而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则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
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