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股权激励所得方面,敬请贵公司或者您国内的相关机构,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这一项目,以及适用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对股权激励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合规合法的代扣代缴工作。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以股票期权形式发放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