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明白,即便失去生命,人们的名誉权仍然存在并无法被剥夺。
这也就是说,即使是逝去的亲朋好友,他们仍然享有名誉权。
若逝者的名誉因他人之作为或不作为遭受损害,其法定代理人,即配偶、子女及父母有权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在更为特殊的情况下,若逝者无配偶、子女且父母均已离世,则其他近亲属亦可依法主张权利,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