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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司资产属于不当得利吗

侵占公司资产属于不当得利吗
在公司经营期间为了使公司资金得以周转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或个人借款的行为就会导致公司债务的形成。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2024-05-25 13:40:16 已帮助13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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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司资产属于不当得利吗
若员工擅自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此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此情况下,不当得利是指某人在无合法依据或事后失去法律支持的情况下,擅自让他人遭受经济损失而自身从中获取非法收益,该不当所得便称为不当得利。
作为取得不当得利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将其所获得的不当利益归还给遭受损失的另一方,从而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名为“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债务关系。
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一方当事人必须实际取得了某种财产利益;
其次,另一方当事人则必须因此遭受了相应的经济损失;
再次,取得利益和遭受损失之间必须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后,这种利益的取得必须缺乏法律上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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