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债务纠纷时,若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则必须遵循相关程序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
以下是几个重要步骤以及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撰写起诉书,该文书应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详实的事实陈述及其法律依据。
其次,提供能够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例如:
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等。
第三,提供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
欠条、借款合同、借据、协议等。
第四,提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例如:
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支付本金及利息的具体数额,并附上相应的计算清单。
最后,提供已经偿还借款的证据,例如:
收款收据、付款凭证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