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首先判断其是否源自主观侵权行为,如果侵权方为自行生产和销售产品或者存在主观侵权意图,那么其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但若其只是代理销售其他品牌的产品,而且在事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涉及到商标侵权问题,则这个自由销售代理人需要承担起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授权,擅自在同一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这无疑构成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严重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