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因拖欠债务而导致的刑事判决的情况下,当事人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仍需继续清偿所负之债款。
需明确指出,民事和刑事责任乃截然不同的法律责任形式,二者之间并无关联,行为人在接受刑罚制裁以后,仍然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必须偿还所欠债务,同时还需承担因延迟履行而产生的滞纳金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依据我国于2021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当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时,其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并不妨碍其对民事责任的承担;
若民事主体的财产无法满足所有责任的支付需求,则应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