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赋能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方式与途径阐述如下:
首先,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要通过专利费减备案系统进行相应的备案手续;
其次,待有关部门的评审程序审核通过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接下来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实施任何相关的专利申请行为或是专利付费事务时,皆可以按照我国相关政策——《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内容中的具体规定,向相关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的申请,并且无需针对每项事务单独提供各类对应的证明文件(以简化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属于个人身份或者是单位组织,那么他们在申请过程中所产生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以及复审费等相关费用都将有机会获得高达85%的减免优惠。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四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