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实施了破坏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则应受到相应的
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这类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责任。
然而,如果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那么行为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在这里,我们所说的“毁灭”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对印章进行毁坏,例如撕裂、拉扯、焚烧、浸泡、涂抹、污染等。
这种行为既可以以积极的形式出现,也可以以消极的形式存在,比如不慎将公文掉落水中、火中等情况下,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随水流漂走、浸湿或烧毁,同样可能构成此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
变造、买卖或者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