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因酒后驾车导致人员伤亡而被判入狱服刑,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现代社会中,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个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同时也是对国家公共管理秩序的挑战与破坏,因此刑事责任追究与民事赔偿之间,虽属不同法律范畴,却无法彼此替代或豁免其法律责任。
然而,对于交通肇事后能否尽快、积极地向受害者及亲属履行赔付义务,这无疑将成为衡量罪犯悔过之心的重要标准之一,并且也会作为酌情减轻或从轻处罚的关键因素。
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涉案当事人应尽全力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争取得到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谅解,这对于最终的定罪量刑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