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丽乡村土屋补偿标准为1900元/平。
2.红砖灰瓦
房屋补偿标准为2400元/平。
3.土木结构住房补偿标准为2800元/平。
4.两层及以上楼房补偿标准为3300元/平,并对相关附属物品进行等值
赔偿。
5.集中搬迁每户可获得2万元补偿。
宅基地补偿包含土地补偿款、安置费、地面附属物以及农作物青苗费。
其中,土地和安置费用最高可达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附属物以等值方式进行补偿;
青苗费根据不同作物类型定价。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