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超越公司经营范围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应被一律判定为无效,我们不能采取过于绝对的观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如果在签订合同时超出了企业自身的经营范围,那么人民法院不会简单地将其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如果违反了政府部门对某行业实行的特别许可经营、或国家禁止经营等强制性规定,则属于例外情况。
因此,在判断企业超过经营范围所签定的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效力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而非刻板地将所有此类合同都视为无效结构。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