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持有10年前核发的残疾证即将到期,请您前往原颁发机构进行免费更换。
本证是对残疾人士及其致残原因、程度进行明确确认的权威文件,也是符合规定者依法享受国家以及地方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关键凭证。
只要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所有残疾人士,都应当获得并持有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第二十条
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