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使用权的许可方式主要分为三类,即普通许可、排他许可以及独占许可。
其中,普通许可是指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向被许可方开放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的使用权限;
同时,许可方仍可在此地区内继续行使知识产权并与第三方达成相关的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