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最佳的解决方案无疑是双方进行真诚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共识。
若对方不予合作,您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提起诉讼之前,务必认真核实债务人为维护法律程序所需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以及居住地址等)以及法人或其他相关组织的名称和住址等资料。
其次,依据相关事实和主张,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会发放传票至被告,诉讼期间,法院也可能会优先进行调解尝试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然而,若任何一方拒绝接受调解,或者调解未能成功,那么便需要进入正式的法庭审理阶段。
最终,若您胜诉,法院将依法裁定被告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指定账户支付相应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