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贷尚未偿还完毕的情况下能否申请抵押贷款,尽管存在一定争议,但实际操作中确实可行。
在房地产市场中,住房按揭贷款通常被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抵押贷款,即房屋在还款过程中已被银行作为抵押品设定了抵押权。
在此基础上,如果您希望重复利用该房产进行抵押贷款,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您需诚实地向第二次抵押权人揭示该房产曾被作为抵押物的历史事实;
2.在设定第二次抵押时,您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不应超出该房产的市场价值或在前次抵押后存在的剩余价值。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