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高利贷所产生的借贷关系并非受到法律的保护。
而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的利率问题,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否则便被视为高利贷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这一概念,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如果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高利贷性质,那么该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