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共同债务中,若涵盖了丈夫因交通事故致负之债项,则其结发之妻亦应对此债务负相应的偿还义务。
当夫妇婚姻走向尽头并需就共同债务承担责任时,应优先以共同财产予以清偿;
倘若共同财产无法全额抵扣或财产归属各自所有人,则双方可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若协商无果,则由当地法律机关进行司法判决。
对于夫妻离婚后各方所负担的债务,如未作特殊约定,则由各自主张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