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案件中的
财产分割问题,其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男女双方应享有平等的权益,这是我们坚持的首要原则;
其次,在处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子女及女方的利益,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再者,
财产分配应以有利于双方未来的生活为前提,使你们能够更加便捷地进行日常生活;
第四个方面则是强调权利不可滥用,任何一方都不能无限制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最后,如果夫妻一方所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毁损或灭失,那么另一方将无需对此进行补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