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既遂即
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达到完整且齐备
刑法分则对于每一特定犯罪所设定的所有构成要素这一状态,而相较于此,
犯罪未遂则表现为尚未完全具备这些条件。
就其评判标准而言,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上必须明确表达出直接的故意心理;
同时,行为人也须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的步骤;
此外,行为人完成的行为需完整涵盖一定
犯罪类型的基本构成所需的全部要素;
因此,既然犯罪形态已经完整出现,那么既遂便在此基础上得以确立。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