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与
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探讨如何妥善地收回所
拖欠之款项。
其次,若经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还款共识,便可考虑采取法律途径,即诉诸于法院以解决问题。
在此过程中,需要积极搜集各种相关
证据以便
向法院提起诉讼,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经过了合理的
催收程序后仍然没有效果,那么在
诉讼时效内,
申诉人必须依法向当地法院
递交正式
起诉状,并按照“谁主张,
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作为支持。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