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及时联络银行以便商讨还款事宜,具体相关法律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若存在任何情形的
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涉及金额较大者,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同时需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以下现金罚款;
如果
涉案金额庞大乃至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须支付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现金罚款;
而对于情节极其恶劣者,即所谓的“
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之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另外还需要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是接受没收财务等额外惩罚。
其中,“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在发卡银行
催收之后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
此外,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
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进行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应视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