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首先,犯罪客体是指该罪行所侵害的法益,亦即他人所有之财产权益。
其次,在客观方面,犯罪嫌疑人必须实施了侵占他人交给其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并且将这些事物非法据为已有,且在此过程中涉及的金额达到较大程度,同时犯罪嫌疑人拒绝归还此等财物。
再次,从犯罪主体来看,侵占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和身份地位的人。
最后,在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财产权益受损而仍然为之。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